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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首份發出,就在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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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璐于 2023/01/06 08:48:56 發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微信公眾號
作者:奉新遠航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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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日,宜春市靖安縣人民法院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雙方當事人發出了《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據悉,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宜春發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2023年1月3日,靖安縣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一起離婚糾紛。該案原告訴稱原、被告雙方在上海務工期間相識,一年后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原、被告因瑣事發生爭吵,且被告長期外出務工,雙方感情已破裂。故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與被告離婚。為保障當事人正當訴訟權益,確定離婚雙方的財產分割范圍,更好地審理離婚糾紛案件,靖安縣人民法院特制定《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離婚案件財產告知書》《離婚案件財產申報表》并于立案當日便送達雙方當事人,告知相關注意事項、敦促當事人依法如實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條: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申請查詢登記在對方名下財產狀況且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查取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的義務。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了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人民法院如實申報夫妻共同財產的義務。至此正式以法律形式將離婚案件當事人如實申報夫妻共同財產確立為當事人的一項法定義務。
夫妻共同財產申報制度的貫徹實行,將對今后離婚案件的審理工作產生深刻影響。此后,離婚案件中涉及財產分割的,當事人均須向法院主動、如實報告夫妻共同財產信息,對于怠于或者不如實申報夫妻共同財產的當事人,新法也規定了相應的處罰依據。這不僅有助于促進雙方當事人開誠布公,形成誠信之風,同時也便于法院更好地解決涉訴夫妻之間的財產爭議,防止并遏制離婚訴訟當事人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大大減少社會矛盾,進一步消弭社會不安定因素。來源:宜春日報
原題:瞞報將少分財產!宜春首份申報令發出